「没有对手?我有话说!」Gate广场挑战赛——秀操作赢$2,000,百万流量加持!
你是下一个明星交易员吗?
想让自己的名字闪耀广场热搜?想吸引数万追随者?百万流量已就位,就等你来承接!
🎉 双重豪礼,赢家通吃!
1️⃣ 晒单排行榜奖励
收益率排名前10的用户,瓜分 $1,500合约体验券!巅峰对决等你来战!
2️⃣ 晒单幸运奖
随机抽取10位用户,每人赠送 $50跟单包赔券!即使不是大神,也有机会躺赢!
🎮 参与方式超简单!
✅ 在 Gate广场 晒出你的交易战绩,并成为带单员!
✨ 发帖要求:
内容必须原创,并带上 #CopyTrading# 或 #跟单# 标签
附上 收益率截图 或 交易卡片,并分享你的 独家交易心得
严禁AI生成虚假交易,一经发现取消资格
观点犀利、逻辑清晰,干货越多越吸粉!
⏰ 活动截止:8月15日 10:00(UTC+8)
【立即发帖】 展现你的王者操作,承接百万流量,成为下一个交易传奇!
💬 还在等什么?Gate广场,等你来战! 💪
虚拟货币投资纠纷的法律界限: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
虚拟货币投资纠纷:民事纠纷与刑事诈骗的界限
引言
自2021年的"9.24通知"发布以来,中国内地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形成了一个共识:不禁止公民投资虚拟货币及其衍生品,但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,投资者需自担风险。
由于虚拟货币不被视为法定货币,它不能在市场上作为法币流通。这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困境:民事法院通常不受理虚拟货币相关纠纷,而刑事立案的证明标准又相当高。
然而,司法机关对主流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认可度正在提高。有时甚至会出现一些极端情况,即本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虚拟货币投资纠纷也被立案、起诉甚至审判。因此,明确区分虚拟货币投资纠纷中的"民事纠纷"和"刑事犯罪"变得尤为重要。本文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进行详细分析。
一、案件概述
广东省佛山市中院的一个公开判例((2024)粤06刑终300号)中,案情大致如下:
2022年5月至6月间,叶某某虚构投资项目,承诺给予被害人高额利息,诱使伍某某、陈某某、叶某坤等人投资,总计价值250万元人民币(其中叶某坤投资了价值50万元的USDT)。
叶某某收到这些资金后,将大部分用于日常消费和偿还个人债务。后因无力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,被害人报案。
法院审理后认定叶某某构成诈骗罪,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。叶某某上诉后,佛山中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被告人叶某某及其辩护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:
这两点意见均未被一审和二审法院采纳。
值得注意的是,法院将被告人收到的USDT直接描述为"款项",这种定性存在争议。严格来说,公民用法定货币购买USDT等虚拟货币后进行投资亏损,法律通常不予保护。但如果虚拟货币被他人诈骗,是否应受法律保护?
目前的司法实践倾向于对主流虚拟货币提供一定保护,但这需要明确区分民事投资和刑事犯罪的界限。
二、从"民事纠纷"到"刑事诈骗":认定的标准
"民事纠纷"和"刑事诈骗"的本质区别在于: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,以及是否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。
本案中,法院认定叶某某构成诈骗罪的主要原因包括:
这些因素综合起来,使法院难以认同叶某某的辩护。除非他能提供证据证明确实将被害人的钱用于真实投资。
三、法院认定:虚拟货币可作为诈骗对象
本案中,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,法院认可了价值50万元的USDT作为投资"款项"。尽管辩护律师质疑无法证明叶某某收到这笔虚拟货币,但法院基于以下理由认定:
法院认为:虚拟货币具有管理可能性、转移可能性和价值性,可以作为诈骗罪的犯罪对象。因此,认定叶某某诈骗了叶某坤价值50万元的USDT。
四、实务判断:投资者被骗,一定构成诈骗吗?
虚拟货币投资纠纷并非全部都构成诈骗犯罪。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,通常需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:
行为人是否具有"非法占有目的"?
是否存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行为?
受害人是否"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"?
资金流向和用途是否真实、合法?
五、结语
虚拟货币投资领域机遇与风险并存,投资者需警惕潜在的法律陷阱。从司法实践看,相关纠纷呈现"民刑交织"的复杂趋势,刑事诈骗的认定需要严格把握法律标准。
对普通投资者而言,应保持警惕,不轻信"内幕消息"、"稳赚不赔"等说法,增强风险意识。遭遇损失时,应理性评估维权途径,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民事诉讼或刑事立案。
虽然虚拟世界无形,但法律标准不容模糊。只有在规范中发展,才能实现技术进步与法治保障的平衡。
韭菜总得有个说法吧